沈阳装修网了解到,2010年沈阳市新建筑将有一般采用装配式,沈阳市民购买装配式商品房将优先享受信贷政策支持,接下来为大家带来详细消息。
“像搭积木一样地盖房子”、“流水线上生产房子”……如今,装配式建筑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颠覆了几千年来人们心中对于秦砖汉瓦式的传统建筑印象。而近几年,装配式的过街天桥、高架桥、住宅也纷纷在沈城出现。
日前,市政府发布《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将力争占到全市新建建筑的50%。对购买装配式商品房优先给予信贷政策的支持。
三年后新建建筑一半“装配式”
全市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装配式建筑成为主要的建造方式,建筑产业配套更加齐全,成为沈阳市重要的支柱产业。
按计划,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50%,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50%以上。
同时,将形成健全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信息与互联网技术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得到推广和应用。
政府投资建医院预制装配率达四成
由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都会优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政府投资的办公、学校、医院等公建项目,要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或钢结构方式建设,预制装配率达到40%。建筑均将采用“全装修”。
公园景观建筑等,也会优先采用装配式木结构方式建设。
土地出让将明确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
即日起,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用于开发建设(含回迁房)的土地,在出让时,将明确装配式建筑及成品住宅建设要求,相关内容要列入土地出让合同。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用于开发建设的土地,在出让时要明确项目预制装配率达到5%以上、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20%以上;其他地区楼面地价标准在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预制装配率达到30%以上、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100%,楼面地价标准在2000元/平方米以下的,预制装配率达到20%以上、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100%。
2013年以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开工项目(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除外),执行预制装配率、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20%以上政策。
2013年至本方案发布之日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开工项目(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除外),预制装配率、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执行当时政策。
买装配式商品房享优先信贷支持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将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优先给予信贷政策支持。同时,加大装配式建筑房地产开发政策支持力度。实行高预制装配率开发建设项目享受浮动限价政策。
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取消形象进度要求。开发成品住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此外,将加速推进成品住宅发展。鼓励商品住宅推行建筑与装修一体化设计。采用菜单式和集体委托方式,进行成品住宅建设,推广应用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轻质内隔墙等装配式装修部品。
同时,完善成品住宅质量监管机制,培育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实行“一房一验”。
以上就是沈阳装修网为大家带来的沈阳市装配式建筑最新消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自: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