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付款只有时间约定,没有付款的前提约定。因为家居装修工程基本上是业主先付款,后施工,而且是按施工进度支付。既然是按进度支付,那就是在前一工序完成合格后才能支付下一工序的工程款,而合同中没有这样的约定。
2、合同中很多只有验收办法却没有验收标准。
3、对施工方的违约约定很少或者不清楚等。
材料上虚高报价
在装修过程中,一些装修公司在开工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工程预算清单。而这些预算项目往往是装修方单方面的,消费者心中没有数。像这种看似详细的报价单,如在计算施工面积时有意加大面积数,该剔除的不剔除,或不规则处按最大尺寸计算面积。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成本,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或损耗之后加大工程量。有的还采用套餐报价法蒙骗消费者,看似科学,实际含糊,工程造价变相增高。
偷工减料暗牟利
由于消费者对家庭装修行情的不断了解,一些家装企业或是家装“游击队”明来不行,暗中牟利。在招揽生意时故意低价签约,承揽业务。有的做得了则做,做不了拿钱一走了之。而有的则采取减少施工程序、降低材料等级等方式以伪充好,混等混级达到降低装修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