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在为装修房子而东奔西走吗?还在对比装修公司哪家好吗?马上准备装修的业主们要注意了哦。潜规则无处不在,今天小编带您来了解下装修公司的潜规则吧。
在前不久的家装展会上,某小区业主张女士称,她在一家家装公司交纳了200元订金,种种原因后来又不想找这家装饰公司装修了,但是,该公司工作人员称,交纳的订金是不能退回的。张女士十分不理解,不能合作就必须自己承受损失吗?这笔钱到底应不应该退还消费者。
还有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也经常会遇到需要预先支付一笔钱的情况,而对于这一笔钱,消费者一定要分清是“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与“订金”是有一定区别的。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同时,《担保法》也规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而对于“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则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所以,“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消费者一定要区别清楚,虽然都是预订家具的钱,意义还是有所不同的。一般家装展会上,家装公司收取的都是订金,应该可以退还。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1、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2、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4、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上述可见,如今装修公司也玩起了文字游戏,潜规则无处不在,稍不留神就掉进了商家挖好的陷阱。希望广大消费者签订合同一定要谨慎,不给商家可乘之机。最后,小编预祝广大业主都能顺利且满意的装修好自己的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