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市一批公租房项目将陆续建设完成,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对外发布消息称,年底前,将有5个项目竣工,分别是雪莲雅居、赤山阳光园、惠生新城、克俭收购项目及中海城收购项目,共计23192套房源,计划有13500套公租房配租入住。
什么是公租房
沈阳公租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给保障对象家庭,是指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确认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合适的住房后,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委托其代理与出租住房产权人签订租赁协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再将租赁的社会房源实物配租给该保障对象家庭。
在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将保证各个公租房项目竣工前,市政,电力、给水、排水、燃气及道路工程建设完善到位。同时,为了方便保障家庭出行,还将科学安排公交线路。
沈阳装修网据悉今年,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保障房房源、面积、租金等信息将通过媒体等渠道对外公开,配租仍然采取电脑派位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媒体和保障户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沈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城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按上年全市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标准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公布(目前,暂按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17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500元标准执行;三县一市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线按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住房面积指家庭成员在本市已有的房屋面积、承租公有住房面积)。
外来务工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
新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原籍非本市)不受户籍和收入限制,毕业三年内且在沈无房的,可以申请。
经批准在沈无房的国家、省、市重点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及驻沈部队在沈无房官兵等可以由单位统一申请。
沈阳公租房申请材料
1、《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户口簿;
另外沈阳装修网据悉,在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中,有重点地对优抚对象、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英模称号以及单亲家庭的给予优先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