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家里的两台空调都用不了,多闹心啊!位于大东区联合路207号的金地铂悦小区的业主刘女士就遇到这事了。
刘女士家里安装了两台空调,价值1.2万余元。可从2014年开始,由于空调间设计的问题,刘女士与物业公司进行了长达2年的维权之旅。
维权的结果是:物业只同意业主进行一次维修并报销费用,如果一次修不好,物业就不管了。
业主:一万二的空调成了摆设
刘女士2014年入住该小区,因为孩子刚出生,就买了两台空调。一台放在客厅,一台放在卧室。
“空调一共花了1.2万余元。可刚使用几天就出问题了,用20分钟空调就自动关闭。为此,空调厂家的售后人员上门检查,但更换了两次空调外挂,问题依然没解决。”刘女士说。
“经过彻底检查发现,原来是空调间的设置有问题。空调间狭窄,空调外挂机刚刚能放进去,右侧的散热孔正对着里面的墙,导致散热空间小‘憋停’了空调。”刘女士说。
协调:物业答应出面维修
刘女士找到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派人检查后答应出面维修,并于2014年12月12日和刘女士签订了协议。
协议上写着:“金地铂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经与业主刘女士沟通,关于刘女士家空调无法正常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2015年6月前,在业主空调机位合适的地方打孔,协助空调外挂机排风,如打孔完成后,空调可以达到使用效果,则此事结束。如打孔后,空调仍不能达到使用效果,则采用其他方式处理,需在2015年7月1日前将业主空调无法使用的问题处理完。处理此问题产生的费用由物业承担。”
物业处理此事很积极。刘女士觉得问题要解决了。
改口:物业称只负责修一次
据刘女士介绍,签完协议后,物业找来维修人员,准备将空调外挂机挂到外墙上。
“孔都凿完了,可是维修人员发现该小区外墙是框架结构,外墙是空心砖,挂不住空调外挂机!”
刘女士说:“这种方法不行了。物业让我们自己找维修工人维修空调间,物业承担维修费用,但是只负责修一次。修一次解决不了,以后就不管了。”
刘女士说:“签好的协议,物业怎么变卦了?”
物业:是业主家的空调买大了
小区物业公司胡经理表示:“我们物业没什么责任。空调间的设计和开发是开发公司负责的,我们物业帮助维修,是考虑改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另外,刘女士家的问题是个案,小区只有她一家到物业反映这件事,可以推断不是空调间的问题。”
胡经理进一步解释:“刘女士家的空调买大了。我们与她协商由她找人维修,由维修单位出维修方案,物业出维修费用,但是只能修一次,物业不可能无限期地对这事负责。”
针对胡经理的解释,业主刘女士说:“胡经理说我家空调买大了,为什么不在我办理入住时,或者在商品房合同里提前通知业主买空调时要注意大小?物业已经与我签订了协议,遇到困难了,才提出这样的说法,这是推卸责任。另外,小区开发单位和物业公司是一家。”
随后,开发公司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物业已经反映到开发公司了,我们正在调查,尽量满足业主的要求。”
律师表示,空调间问题由开发单位承担
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表示:“空调使用不了,应该是空调间的设计不合理,责任在开发单位。业主要找开发公司维权,通常开发单位会授权物业公司负责。”
王律师说:“空调间使用不了,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可起诉开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