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装修网了解到,从今日开始,沈阳市租房提取公积金事宜将进行相关调整,有此项需求的业主们赶快来看看都有哪些新变化吧!
2月22日起,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租房、公租房房租的原有要件基础上,增加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
此外,由于系统调整,网上租房提取暂停,租房提取业务全部在前台办理。
日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理事宜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是根据《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以满足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运行要求来进行的。
此前,办理此项业务需要的要件包括:身份证(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
此次调整,在原有要件基础上,增加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同时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
调整后所需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其他要件、办理流程等仍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新政于2018年2月22日起执行。受系统调整影响,网上租房提取暂停,租房提取业务全部在前台办理。
事实上,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于2015年开始实行,对于连续缴存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沈阳无住房且租房的职工,沈阳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房租。
在提取额度方面,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市)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但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在4个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以上就是沈阳装修网为大家带来的沈阳市租房提取公积金调整相关事宜,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自: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