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和平区王先生问,因为家里暖气片时间比较长了,担心会出问题,想买个保险,今年在和平区房产局供暖公司交采暖费,去年交采暖费的时候买了个保险,今年也想买这个保险,但供暖公司说没有这个业务。
和平房产局供暖公司回复:公司从来没有与任何保险公司合作过,可能是王先生之前在别的公司缴费时办理过,如果客户有这个意愿,可以自己找保险公司购买供暖财险。
2.问:李女士新买的二手房,之前房主办了停供,她不知道这个情况,现在想开通暖气,如何办理开通手续?
答:申请暂停供热或恢复供热的市民应当在10月15日前,带好相关材料去供热公司申请办理。之所以需提前申请办理,主要是供热单位须在供热正式运行前,根据系统负荷状况和预计热能需求总量进行热态调试,确保整体供热效果。但是对于这种特殊情况,市民可以去交采暖费办理开通手续。
3.问:高先生买房后自己封了阳台,并安装了暖气片,问能否按照房证上面的面积来缴费?
答:封闭阳台属于扩建,交采暖费时应该多交出扩建部分的供暖费用。
4.问:丛女士已退休,职称享受85平方米的报销面积,她名下的房子是62平方米,其还有一处71平方米的房子(在老伴名下,现老伴已去世),问能不能按照85平方米报销?
答:首先要确定另一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产权,但主要还是看其单位的政策和其级别。
5.问:李先生家的房子实际面积是113平方米,而房证上的面积是119平方米,想问按照哪个面积来缴费?
答:按照房证上的建筑面积收取。
6.问:武先生的岳父是破产企业退休职工,采暖费报销归市保险公司管,职称享受105平方米的报销面积。在老人名下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一套50多平方米。请问能否两套同时报销采暖费?
答:能否报销,得看其单位政策制度是否允许。
7.问:王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第二个采暖期没有办理入住,就把房子卖给王先生了。第一个供暖期费用由开发商承担,第二个供暖期在原房主没有办理入住的情况下,这笔钱该谁来交?是开发商和后来的房主各承担50%,还是都得由王先生承担?目前王先生该去交纳第三个供暖期的采暖费了,要怎么交?
答:新建住宅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 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买受人承担采暖费。新房建筑前两年必须交采暖费。第一年,该房未售卖,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费用。第二年,按照购买方办理入住之日起,承担取暖费,在没办理入住之前的采暖费由开发商承担。第三采暖期,由王先生自己承担费用。
8.问:关先生2000年买的二手房,原房主(现在已经是80多岁的老人,单位已经倒闭)欠91-93年3年的采暖费,当时读者不知道有陈欠。今年关先生把房子给卖了,新房主交采暖费时供暖公司让新房主把91-93年采暖费补齐,否则不收采暖费也不给供暖。
答:房子在买卖交易之前,购房者应对房主是否欠费到供热单位进行了解,按照《沈阳市民用建筑供暖收费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中,新房主可以与原房主联系,原房主如果可以提供91-93年的3年采暖费是由单位所欠证明,那新房主就不用补交这笔欠费,如果原房主拿不出相关企业欠费证明,那供单位可以对此房采取逐年清缴的办法进行处理。
9.问:梁女士上周五去交采暖费交了今年的和补交去年的,今年按23.3元交的,但是补交去年却让按26元交,说是市里的规定,有这样的规定吗?
答:欠费必须按照报销价格补,因为2.7元是政府补贴,财政免收老百姓的2.7会按户发给供暖企业,但是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是当年交费才给这部分。他去年没有按时交纳采暖费,企业就无法上报申领补贴款,所以今年他补缴采暖费,得按26元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