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装修网小编了解到,沈阳新房业主肖大爷装修找的沈阳一家装饰公司已经延误三个月了,还是没有把家装修好,为延误工期赔偿款的问题双方意见还不一致,具体请看以下报道。
装修新房本来是肖大爷家的大喜事,可如今却成了一家人互相埋怨的导火索。由于新房装修延误了3个多月还没利索,无处居住的房主——肖大爷的大女儿只能借住在妹妹家。“因为这家装修公司是我找的,女儿在她妹妹家又住不惯,天天因为这件事埋怨我。”肖大爷说。
然而,当肖大爷拿着合同找到沈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时,双方就误工时间的问题争执不休。肖大爷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装修公司却一口咬定最多只能赔偿两个月的误工费。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刚交房,装修电话打爆手机
肖大爷的大女儿肖女士一直在外地打工,近期身体不好,决定回沈阳买房居住。新房装修好之前,她与近80岁的肖大爷住在妹妹家的一处房子。去年11月,新买的房子交房了。由于购房时留下了肖大爷的电话,一时间,肖大爷接到了不少装修公司的电话。经过再三筛选,肖大爷替女儿选择了一家名为某某的装修公司。
“我女儿刚做完手术,我只能一边照顾她,一边帮她忙活装修的事。我选中这家装修公司,主要是看到他们的宣传单上标注着:省4A级装饰企业、沈阳3·15无投诉单位。”肖大爷说,尽管当时女儿手术花掉了家中大部分积蓄,但为了省心,凭着对企业的信任,他选择了这家公司的大包工程,装修费为3.15万元。
然而当新房开始动工后,肖大爷却发现没一件省心事儿:“不仅每次换工种时,交接都会耽误很长时间,我们家贴砖还都返工了。”
俩月活,干了五个月还没完
昨日,肖大爷拿着与装修公司签的合同表示:“合同上写的工期60天,自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6年1月9日止。可是直到工期截止日期的3个月后,活儿还没干完。”因为没能按照预期时间住上新房,肖女士对父亲有很大意见。“装修公司是我选的,再加上小女儿打算卖掉我们居住的这套房,让大女儿觉得很为难。”
气愤的肖大爷决定找装修公司讨个说法。“按照合同规定,因装修公司责任,影响工期,装修公司以天为单位承担合同款万分之三赔偿给我们。可是装修公司只同意赔给我们2个月的误工费。”肖大爷表示,他不能理解装修公司推脱责任的做法。“我可以不要这笔赔偿款,但我希望消费者能引以为戒,慎重选择装修公司,仔细阅读装修合同。”
律师说:微信里同意延期不代表放弃误工赔偿
沈阳某装饰公司的梁经理不同意肖大爷的说法。“当时因为天气原因不适合刮大白,我们和肖女士微信沟通过,她同意工期顺延。同时,当时肖女士所在园区出现过停电的情况,工人在春节期间又要回家,我们核算后决定赔偿肖大爷2个月的赔偿款。”
微信沟通能作为工期顺延的理由吗?昨日,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解兵表示,“双方签订的是工程类合同,如果这家装修公司是有资质的企业,那么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微信内容中没有明确约定工期顺延时间,消费者只同意工期顺延,但这不代表消费者放弃了误工赔偿的权利。双方应根据合同履行工期赔偿的事情。建议消费者对该公司进行诉讼。”